车险交通事故理赔案例分析
车险是有车一族必买的保险,平常没什么用途,但是遇到了交通事故,说车险就是救命稻草都不为过。今天深圳交通律师为大家分享一则车险事故理赔案例分析。
车险理赔案例
2005年2月3日上午9时,温某驾驶一辆核载5人的小桥车,带着妻子赵某及其他4人一行6人沿公路由东向北行驶至一弯道时,遇郑某驾驶的核载 1.9吨的中型普通货车载着11.5吨煤矸石由北往南行驶。会车过程中,小桥车驶入相向车道,两车正面碰撞后,小轿车被推后20米,造成温某本人及5位乘 车人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车险事故理赔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某县公安交警大队根据现场勘察、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证实,温某驾车超员1人,在 限速、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超速行驶,会车驶入相向车道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温某应承担主要责任。郑某驾驶 中型普通货车,严重超载,在限速、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超速行驶,其过错加重了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应承担次 要责任。5位乘客不承担责任。
另外查明,被告人郑某的肇事车的实际所有权人是某实业公司。该车已在某县某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50万元。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及时处理后事,某实业公司先行赔付了每个受害人家属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