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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香烟,七条人命!六人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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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03-10 1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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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8 日,镇江新区丁卯街道车港路与溪云路交叉 处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宿舍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 300 平方米,导致 7 人死亡、4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060.72 万元。

事故经过

2022 年 3 月 8 日凌晨 0 时 40 分,居住在金科祥生·悦园建设 工地 B 幢宿舍一层西北角第一间宿舍内的宜兴旭峰劳务有限公司工人陆荣华起床洗漱后出门去工地干活;2 时 40 分许,朱建 萍(陆荣华妻子)起床,随后洗漱、上厕所、换工作服,期间在宿舍里面抽了一根香烟,于 3 时 10 分左右锁闭宿舍房门出去上工。3 时 41 分 18 秒,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食堂监控显示 B 幢宿舍一层西北角第一间宿舍内最早出现火光。居住在该幢宿舍 楼内的何爱梅最先发现外面起火,便叫醒了丈夫徐小顺出门查看 情况,随后李新祥、汪诗祥、胡世祥等人听到外面的呼喊声便开 始逃生自救。3 时 46 分,张世明、吴永兵、周增玲、杨建忠等 人先后拨打了 110、119 电话报警。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根据监控视频、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气象报告、专家意见、 物证鉴定等证据和模拟实验情况,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系朱建萍遗留火种引燃床铺周边可燃物。 

(二)间接原因 

1.火灾发生时,起火宿舍处于无人状态,在遗留火种引燃 周边可燃物后,无人组织扑救阻止火势蔓延; 

2.火灾发生在凌晨,起火建筑内的员工处于睡眠状态,发 现火灾迟;在发现火情后未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火灾扑救的最 佳时机; 

3.起火建筑的内走道及疏散楼梯宽度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 标准,所有窗户设置防盗栅栏,导致人员逃生困难; 

4.起火宿舍存在棉被、木床、泡沫床板等诸多可燃物,导 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员(6 人) 

1.朱建萍,女,宜兴旭峰劳务有限公司工人,遗留火种引 燃床铺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 罪。 

2.何苏焘,男,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镇江 X1906 悦园项目内部经济承包人、实际控制人,在镇江 X1906 悦园项 目员工宿舍实际建设时未将项目经理配备到位,未将技术负责 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岗位人员实际配备到位。对事故 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犯罪。 

3.巢国兴,男,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镇江 X1906 悦园项目项目经理,作为事故发生时的项目负责人,存在未有效 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有效组织工人开展 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公司级、项目部级、班 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均由资料员顾亮亮组织完成,教育学时严重不足)的问题,并默许顾亮亮在安全生产资料上造假。对事故发生 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犯罪。 

4.吴永兵,男,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镇江 X1906 悦园项目生产经理,作为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按《重庆御临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 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擅自绘制临 时建筑平面图,导致临时建筑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对事故发生 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犯罪。 

5.蔚应乔,男,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镇江 X1906 悦园项目安全负责人,未按《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责任制》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 记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等工作。对事故 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犯罪。 

6.顾亮亮,男,镇江 X1906 悦园项目资料员,制作虚假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板房安装验收表》 等资料,并伪造签字,导致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活动板房投入使用。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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