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局,高新区、榆神工业区应急局:
近期,应急管理部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对 2023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重大危险源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深化推广进行了清单管理。现将《任务清单》转发你们,请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对照清单,于 2023 年 5月底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如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各县市区应急局要按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请各县市区应急局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检查,督促三类包保责任人按时依法履职,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附件: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
榆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
一、主要负责人
需到其包保的重大危险源现场,每半年至少完成一次以下隐惠排查任务:
1.核查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履行职责。
2.确认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实用有效,操作人员是否按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
3.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息,确认各类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
4.核查重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数量、学历和资格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是否具备安全管理操作和应急方面的能力。
5.确认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投入是否到位,是否合理有效使用安全费用。
6.确认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是否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7.确认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8.确认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每半年演练一次是否达到演练效果。
9.核查双重预防机制数学化运行效果是否达到优良等级。
二、技术负责人
需到其包保的重大危险源现场,每季度至少完成一次以下隐患排查任务:
1.现场确认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2.现场核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视频监控等是否存在故障、报警等信息,有关设备是否存在超期未检问题。
3.确认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4.确认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安全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5.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
6.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7.现场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设备、人员变更方案,确保变更过程风险受控。
8.针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9.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三、 操作负责人
需到其包保的重大危险源现场,每周 至少完成一次以下隐患排查任务:
1.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严格遵守 劳动纪律。
2.检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作业票,监护人是否在场, 作业过程有无违章, 安全风险是否受控。
3.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装置设备是否存在带“病” 运行情形。
4.检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有无违章行为。
5.检查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包括动静设备、自控系统、 安全设施等)是否完好。
6.检查应急设施、 应急装备、应急器材、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7.确认现场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效覆盖重大危险源 区域。
8.确认现场可燃、 有毒气体报警器和火灾报警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报警信息是否及时处置。
9.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警示信息是否及时处置,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10.检查现场隐患排查人员是否熟悉排查流程,是否运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并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