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建立这一工作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就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保持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
2、职工参与,就是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职工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3、政府监管,就是要切实履行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4、行业自律,主要是指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自我约束。一方面各个行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另一方面行业组织要通过行规行约制约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通过行业间的自律,促使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能从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和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健康的角度出发,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
5、社会监督,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我国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的安全工作机制是一个有机整体,各部分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建起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整个安全工作机制中处于核心地位。这意味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从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到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职工参与
职工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他们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和了解。职工参与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让职工充分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三、政府监管
政府监管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等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自律作用。通过制定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技术交流和安全评价等活动,引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五、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重要补充,包括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公众的举报监督以及社会组织的监督等。社会监督能够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和政府部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